规章制度

实训室安全、防盗、防火制度

          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,实训室应注意如下安全:

一、安全用电

1、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变电所维修室安装检查,不得私自随意拉接。

2、专线专用,杜绝超负荷用电。

3、使用烘箱、电炉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。温箱需经长时间试用检查,确定确实恒温后方可过夜使用。

4、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。

5、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,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,或找变电所更换。

6、经常检查电路、插头、插座,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。

二、防火防爆

1、 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。

2、易燃、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。必须加热处理者,应有专人监护。

3、每室要有消防器材,并保证人人会用。

三、防水防盗

1、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,随时关闭水门。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,必须留人监护。

2、自来水、压缩气体有泄漏,要及时修理。

3、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、双锁专柜管理,领用时需经实训室负责人批准。

4、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,房门安装双锁。

5、下班离室前,必须检查水、电、锁。

四、防污染

1、有害有毒气体不得任意排放,必要时应到有毒气柜的地方处理。

        2、 有毒物品的空容器、包装物和实训废弃物,应交学校统一处理,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