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学生实训考勤制度

           一、严格遵守中心各项制度,按时上、下班,实训考勤由各工种指导老师负责纪录,列入评分依据之一。

二、按中心的作息时间上、下班,不得旷工、迟到、早退及中途溜岗串岗,若实训期间违反纪律又累教不改,成绩作不及格处理。

三、上班严禁玩手机、看杂志等做与实训无关的事情。经发现有此违纪行为,指导老师有权制止没收,并扣除一定实训纪律分。

四、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训,必须办理请假手续。半天以内由所在工种指导老师批准。1天以上须经中心教学教研部批准。实训期间学生班组长不得批准请假。病假凭校级以上医院证明。事假须由院系领导或教学干事开条批准,再报中心批准安排。

五、所有请假超过—个工种实训一半时间,都必须补该工种实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