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学生实训安全制度

           一、学生入中心实训,必须接受中心、实训室和所在工种指导老师三级安全教育。

二、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。女同学要戴好工作帽,不准穿裙子,高跟鞋,围围巾。男同学不准赤膊、穿背心、拖鞋。

三、操作前必须熟知所要操作机床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,未经实训指导老师许可,不得动用机床和一切设备。操作机床时,不准戴手套。如果发生事故,应立即停机、断电源,如发生负伤,要及时抢救伤员,并保护现场,逐级上报。

四、开机前须检查机床(设备)是否完好。按规定操作和保养、加油、送电、低速运行;操作时,思想要集中,离开机床时要停机、断电。

五、机加工操作(包括钳工钻孔)要戴防护眼镜。铸、锻、焊等热加工实训,戴防护眼镜及穿戴好脚套、手套。

六、未经同意不得乱用和扳动非自用机床电门、电闸,不准攀登墙梯和机床设备。

七、材料、工件、工具和量具按实训指导老师要求摆放,下班后要搞好机床及场地卫生,清点好工具,锁好工具柜(箱)。

八、凡违反上述安全制度者或不听从实训老师指挥擅自操作者,轻者令其改正,重者实训指导老师可停其实训,成绩不予通过。情节严重和态度恶劣的,报院(系)、校给予行政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