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湘潭大学工程训练中心门卫制度和岗位职责

          一、认真做好传达室有关工作,报刊资料信件收发及时,准确地送到收件人手上,并做好记录和大门开、关工作。

二、实训教学上班时间,非本中心人员不得直接进入工程训练中心。外来人员联系有关教学或其他工作,须持身份证交门卫登记,候批准后方可进入。

三、所有物资出门,一律凭中心放行证,发现有携带包、大件物品出门,门卫应进行检查,发现放行证与出中心物不符,门卫应予扣留。

四、各种车辆出入中心,须礼貌行车,主动接受门卫检查,不得阻拦。

五、外来人或中心教职工若携物进中心修理,须经门卫验证后方可入内,出中心时须出具放行证明。

六、禁止将易燃、易爆及有毒品带入中心(教学实训必须品须经中心批准方可进入)。

七、保持传达室清洁卫生,搞好中心大道及绿化带卫生。不得在传达室吵闹、喧哗、聚众打牌等。

八、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,严肃认真工作,24小时传达室必须随时有人。因故需离开,应先向中心领导报告,并找好可靠代班人,办好移交方可离开。

九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提高警惕,防止火灾,偷盗和破坏等事故发生,发现可疑现象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或学校保卫处报告。